為鼓勵本校教師落實教學創新,提升教學品質,促進學生學習成效,同時協助教師參與教育部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教師教學實踐研究先導養成計畫,開放申請嘍~
教學實踐研究先導養成計畫相關申請流程及規定如下:
一、申請對象:本校專任教師、專案教師。
二、申請作業:
- 學門規劃類別:通識(含體育)、教育、人文藝術及設計、商業及管理、社會(含法政)、工程、數理、醫護、生技農科及民生等共十個學門。
- 專案計畫類別:大學社會責任實踐(USR)、技術實作共兩種專案計畫。
- 前款學門類別及專案計畫,每位申請人應擇一申請,且申請以一件為限;同一研究計畫內容不得重複申請補助;同一申請人,每年申請一次為限;已在執行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者,不得申請。
三、計畫內容:
- 計畫摘要
- 計畫創新性或延續性價值
- 研究動機與目的
- 文獻探討
- 教學設計及研究方法
- 預期完成工作項目及成果
- 參考文獻
四、計畫書頁數以十頁為原則,包括參考文獻及附件。
五、相關期程:依每學期公告時間為原則。
六、補助額度及時間:經審查通過者,於申請學期執行完畢繳交結案報告後核發補助,每案最高一萬五千元,由改進教學審查小組視當年度實際預算及通過審查案數核定補助金額。
七、通過計畫申請之教師,需於當年度申提「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及參與卓越中心辦理之相關研習活動,未於當年度報部申請計畫及參與相關活動者隔年度不予補助。
※詳細規定請見附件-110-2教師教學實踐研究先導養成計畫實施規定(內含申請表、成果報告格式)※